地下综合管廊也称为市政综合沟,是一种地下空间,其中布置两种以上管线,构成了管廊为平台的市政管线敷设系统[1]。通俗来将就是将城市的各种管线,如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和热力等集中布置在一定的地下空间内,从而形成的一种规范化的集约市政基础设施。
1、地下综合管廊的主要特点
地下综合管廊实行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和集约管理,具有下列特点:
1.1 综合性
受体制、政策、技术、资金等因素的影响,绝大多数城市以往的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线工程基本上实行各自为政、分散建设、自成体系的运作方式,而管廊则是科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将各类市政管线集中综合布置,形成新型的城市地下网络管理系统,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与利用。
1.2 成本低
传统的各种市政管线一般采用直埋或架空的方式进行铺设,不但造成了城市道路的反复开挖,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也造成了一种浪费,交通阻滞成本巨大。管廊一次投资、同步建设、多方使用、共同受益,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建设弊病,综合成本得到降低和控制。
1.3 长效性
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的地下综合管廊,一般可保证长时期的使用寿命和发展增容空间,做到一次投资,长效使用。
1.4 可维护性
管廊内预留巡检和维护保养空间,并设置必需的人员设备出入口和配套保障的设备设施。
1.5 环保性
市政管线按规划需求一次性集中敷设,可为城市环境保护创造条件,地面与道路可在很长时间(50 年以上)内不会因为更新管线而再度开挖。管廊的地面出入口和风井,可结合维护管理和城市美化需要,建成独具特色的风景小品屋。
1.6 抗震防灾性
市政管线集中设于地下管廊内,可抵御地震、台风、冰冻、侵蚀等多种自然灾害。在预留适度人员通行空间条件下,兼顾设置人防功能,并与周边人防工程相连接,非常状态下可发挥防空洞功能,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2、我国地下综合管廊存在的实际问题
2.1无大规划、小规划随意改线
目前,在我国的其他城市,如西安、杭州、青岛等,正在积极筹划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从综合管廊在我国的发展情况看,其具有起步晚、时间短、规模小、综合性较弱、系统性不够等特点。对于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均无城市管廊建设大规划及实施计划,二、三线城市极少有,局部开发区可能考虑比较长远[2]。
目前省级城市规划院考虑更多的交通枢纽、地下轨道交通、路网、水处理、输配电网等。正在紧罗密布建设地铁的城市有深圳、重庆、沈阳等已经将路由变至-14 m以下,北京、上海新建地下线路有的甚至达到-30 m[3]。省级热力集团目前都在做浅埋暗挖实施计划,进小区各自做输配线路。区级主电力管沟最深已经和地铁差不多。老旧排水系统陆续做强排泵站缓解所谓百年一遇的大雨。城市供水基本都有预留管径做接入即可。城市天然气只做过路预埋,其他路径沿已建城市道路路由修建。综上所述,一些地区如考虑综合成本已无可规划管廊路径。
2.2维护费用
政府预算无此费用,各产权单位基本都是已收定支,各自维持经营。在经济核算过程中很难根据使用性质摊销投资费用。一般管廊基建成本约2 500—3 000 w/km[4]。对于通信类布线(线管变为管廊)很难接受。此费用分为管廊维护费用和管线维护费用。
(1)管廊维护费用多由技术问题产生,具体如下。1)堵漏:虽然设计规范对于连接处采用钢板止水带加企口做法,由于施工过程中地基不均匀沉降很难做到封水目的,有些在建的管廊已经变为“水帘洞”。2)混凝土碳化处理:地下结构表层混凝土 6—7 年后需要将表层碳化层剔槽后补强,防止钢筋锈蚀导致的结构性破坏。3)管廊排水:目前地下管廊内对于平直段间隔50—100m 设置集水坑,采用浮球液位控制泵,该泵年维修成本基本高于新采买价格。(2)管线维护费用由于输送介质的不同,各管线的大修周期和更换周期也不同,在维修过程中难免产生交叉破坏。
2.3设计过于保守
针对于目前小管廊的设计余量尚不及电力管沟设计余量,如果考虑重力排水进入管廊。笔者认为管廊截面最少为 4.5m。需要充分考虑管线间安全间距及用户余量。(1)管线间安全距离:燃气与电力安全距离0.5 m,电力线与控制线的信号干扰,给水与排水交叉污染、电力与水管的安全布置原则、排水管道检修方便原则、燃气强排风设置原则。1)压力管让重力自流管,蒸汽管道需要在顶部考虑放散阀,尽量采用波纹补偿代替自然胀力补偿,以减少空间利用价值。2)管径小的管线让管径大的管线,建议管道分桥架布置,大管在下排。3)易弯曲的管线让不易弯曲的管线。4)临时性的管线让永久性的管线。5)工程量小的管线让工程量大的管线。6)新建的管线让现有的管线。7)检修次数少的和方便的管线,让检修次数多的和不方便的管线。
自上至下合理次序:电力、电信(单独设置套管,与强电分两侧布置)、热力、燃气、给水、雨水、污水。(2)用户余量目前基本滞后现状:减少后期增容找不到位置建议将现有容量增加两倍位置空间。
3、应对措施
3.1 加强立法
建立强行准入制度及统一标准化,设备、材料、主要构配件集中采买。制定专门的法规,对其建设、资金的分担、产权有偿使用等关键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加强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目前尚为空白。已完成且正在使用的管线不纳入新管廊规划内,但要监控其使用寿命。建议先将电力、给水、排水、热力整合,目前工艺比较成熟,统一设置出入口。基建费用由政府统一出具,实施阶段不建议各产权单位摊销,维护费用必须摊销。纳入整体城市规划中,不得强行改动已规划的设施路由,需要做经济论证。对于道路修建、改建等改线工程纳入整体规划中。材料及设备(安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工程监管及处罚力度。
3.2整体规划
合理补充完善大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在综合管廊规划中应做到近远期相结合,与其他地下设施规划相协调。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的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1)地下综合管廊适宜在交通量大,且道路两侧开发强度大的城市道路下敷设。修建综合管廊主要是为了解决城市日益增长的交通量与道路下市政管线的施工、维护和检修的矛盾。一般大连道路两侧开发强度大,其道路下市政管网较为复杂,各种管线的维修、重新敷设的频率也相对较高。为减少道路开膛破肚对交通的影响,地下综合管廊正可解决这一问题。
(2)地下综合管廊适宜在城市新建区域道路下敷设。传统的市政管线设置模式分散平铺于市政道路下,占用了全部道路的地下空间,不能将地下空间集中开发,制约了地下空间 的发展。而敷设地下综合管廊可有效缓解土地资源紧张与功能需求增加之间的矛盾,提高了空间利用率。为避免传统管道的敷设方式对城市发展带来的不利,在新区敷设综合管廊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3)地下综合管廊适宜在旧城区现状市政条件基础差且不能拓宽的道路下敷设。旧城区道路狭窄,两侧建筑密集,没有拓展空间,同时道路下管线复杂。在旧城区改造中,对一些有保护价值的区域既要保护历史风貌又要改善居住条件,在道路下建筑综合管廊则可解决市政问题。此外,道路与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需要遵循三同时原则。
结语:
综合管廊是我国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的地下综合管廊还处于发展阶段,而且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者还应该不断完善,加强综合管廊建设,以不断提高城市投资利用率,进而促进城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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