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是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人类更应从人文主义的角度去看待自然界。长期以来,人类视自己为自然界的主人,强调人的内在价值或内在目的,认为自然界应无条件地服从于人类,因而导致世界上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事实上,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由于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需求之间的缺口非常大,导致人类对环境资源的竞争性使用。
站在与时俱进的高视点上,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报告还强调,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人们注意到,从十二大到十五大,党一直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十六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
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同时实现最少的废物排放,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人类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同自然环境,以及人与自然共处的生态系统的协调性。这种协调性既包括经济、社会活动与环境的协调性,也包括人们对人与自然协调关系的认识。
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
在人与自然的矛盾上,主要表现是:建房规模急剧扩大与城市土地资源供给有限的矛盾;追求豪华的建筑与浪费水土和建材等自然资源的矛盾;盲目的房地产建设与毁损自然和人文景观的矛盾;不合理的建设施工与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矛盾;住宅和小区选址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矛盾;家居建筑设计结构与不合理的装修危害人体健康的矛盾,以及一些高楼建筑设计与建筑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人的身心健康的矛盾等等。
应该说,人与自然的矛盾是形成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自然基础,而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后果又会表现在人与人的矛盾上。目前我国房地产发展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尖锐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在这样的情势下,我国的房地产管理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目的就是要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坚持了这一点,就能够从人与人的关系上协调市场主体企业和国家、购房者的经济利益,大大减少当前存在的许多矛盾,从而容易实现房地产市场关系的协调。
此外,要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是我国当前所处的时代所决定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从过去的工业社会进入到现在的生态社会,它的基本特征就是从过去的生态与经济不协调转变到两者协调,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发展房地产业坚持了这一点,也就能够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理顺国家、企业和购房者的经济利益,减少当前存在的许多矛盾。并且要看到,在“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两种关系中,后者“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协调又是前者“人与人的关系”实现协调的基础。由此,遵循科学发展观指出的方向,抓住根本,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基础,同时促进实现“人与人”和“人与自然”两种关系的和谐,就成为我国改进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推动其协调运行的正确方向。
“人居环境生态化”指引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新趋势
当前随着世界可持续发展指导思想的建立,在全球范围内,也已经出现了一个日益明显的“经济生态化”发展趋势。它的表现遍及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发展各种“生态产业”,例如“生态工业”、“生态建筑业”、“生态旅游业”和进行各种“生态区域”建设,例如建设“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户”;以及生活上的:吃“生态食品”、穿“生态服装”、住“生态住宅”、使用“绿色交通”等。
与此相一致,在人居建设和发展房地产领域,一个“人居环境生态化”的明显发展趋势也已经形成。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绿色住宅”(包括“生态住宅”和“健康住宅”)等建筑形式的出现。目前在我国各地,绿色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已经到处出现,并且正在向着广度和深度继续迅速发展。这一趋势明确地显示了我国和世界房地产的发展走向。它预示着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将向“绿色住宅”的方向倾斜;人民的购房意图和社会福祉将向“绿色住宅”的方向转化,同时发展“绿色住宅”也将是房地产企业的正常、稳定、持续的长远更大市场利益之所在。
国外经验可以给我们以某些借鉴。例如荷兰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保护环境和维护人的健康,由政府大力提倡,实行建设“环保屋”计划。屋顶铺草皮,四壁利用太阳能发电和供给热水,排水管用陶瓷替代塑胶,引雨水冲洗厕所,室内设置湿度、扬尘、化学品、放射性毒素等测量计,建筑材料使用循环再造物质,避免混凝土及乙烯烃等化学材料,符合环保和健康要求。1995年前后荷兰就已经在5个城市推行建设“环保屋”,之后荷兰人住“环保屋”就成为时尚。现在随着更先进科学技术的采用,造价会更低,“环保屋”就更迅速地风行起来。
可以看到,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国家政策倾斜将对此提供保证。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进程已经使人们明确地看到,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是我国的必然发展趋势。这些决定了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的具体取向,也决定了我国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房地产政策必然要向“经济生态化”的方向倾斜。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目前某些不适合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需要的非正常虚高经济收益将受到抑制,而符合这一需要的正常经济利益,加上国家采取经济手段所给予的经济利益,即持续更大的市场经济利益必将得到实现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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