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土安全操作规程

人工挖土安全操作规程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人工挖孔桩施工适用于桩径800~2000mm、桩深不超过25m的桩。

2.从事挖孔桩的作业人员必须视力、嗅觉、听觉、心脏、血压正常,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根据桩的直径、桩深、土质、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混凝土护壁结构的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4.施工前,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应和具有资质的分包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双方的安全责任。

5.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对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以下情况:

⑴地下管线位置、埋深和现况;

⑵地下构筑物(人防、化粪池、渗水池、坟墓等)的位置、埋深和现况;

⑶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交通、地表排水、振动源等情况;

⑷高压电气影响范围。

6.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承担施工的专业分包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程序、安全技术要求、现况地下管线和设施情况、周围环境和现场防护要求等。

7.人工挖孔作业前,专业分包负责人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8.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物资准备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施工材料充足,能保证正常的、不间断的施工。

⑵施工所需的工具设备(辘轳、绳索、挂钩、料斗、模板、软梯、空压机和通风管、低压变压器、手把灯等)必须完好、有效。

⑶系入孔内的料斗应由柔性材料制作。

9.当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措施疏干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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