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原则

一说起工程建设监理,相关建筑人士对于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都比较陌生,以下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定义: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

通过相关网络资料的查询。工程建设监理原则主要包括:(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2)权责一致的原则(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5)综合效益原则等五部分原则。具体的内容如下: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5、综合效益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工程建设监理原则”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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