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放坡系数

土方开挖放坡系数有哪些?

土方放坡系数(m)是指土壁边坡坡度的底宽b与基高h之比,即m=b/h计算。

1、在建筑中,放坡应该从垫层的上表面开始;

2、管线土方工程定额,对计算挖沟槽土方放坡系数规定如下:

(1)挖土深度在lm以内,不考虑放坡;

(2)挖土深度在1.01m~2.00m,按1:0.5放坡;

(3)挖土深度在2.01m~4.00m,按1:0.7放坡;

(4)挖土深度在4.01m~5.00m,按1:1放坡;

(5)挖土深度大于5m,按土体稳定理论计算后的边坡进行放坡。

注意:

计算工程量时,地槽交接处放坡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因土质不好,基础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在挖土方、槽、坑时,如遇不同土壤类别,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

边坡放坡系数可根据各土壤类别及深度加权取定。

这张表的数据并不是在每个地方都适用,只是通用规则,根据2009年新规范讲义:

土类单一土质时,普通土(一二类)开挖深度大于1.2米开始放坡(K=0.50),坚土(三四类)开挖深度大于1.7米开始放坡(K=0.30).

土类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米开始放坡,然后按照不同土质加权计算放坡系数K.

计算放坡工程量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符合放坡深度规定时才能放坡,放坡高度应自垫层下表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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