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到目前为止已颁布实施了以下法律,从而奠定了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并从该日起施行。《民法通则》旨在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是订立和履行合同以及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基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该法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和维修均应遵循该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4号公布,并从该日起施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正确运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设工程中有关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工资、劳动安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及劳动争议解决等事项均应遵循该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仲裁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仲裁协会及仲裁委员会的规定,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裁决,申请撤销裁决,裁决的执行以及涉外仲裁的特殊规定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担保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有关各种担保基金及争端的处理均应依据该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并对保险合同,包括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做了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简称《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法》是建筑业的基本法律,其制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等。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从该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合同法》中除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有规定外,还载有关于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信贷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的具体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施行。该法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内容,其制定目的在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等。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内容包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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