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办法的第三方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1.严格履行合同,按投标承诺组织人员、设备的进场。编制人员、设备进场审查表,报建设指挥部审查、公司核备;严禁出现检测单位转让检测任务和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检测任务,若发现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建立完善的检测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测成效控制措施。专人负责检测数据判定,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程作业,并确保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质量检测标准。
3.各参建方应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完成资料、文件的处理,按规定上报检测资料,抓好检测资料的实时管理,做到资料归档及时、分类清晰、方便查找,并具有可追述性;同时应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严格执行不合格缺陷报告制度。及时将检测问题报送各相关单位、部门,确保各相关单位能准确掌握检测缺陷的具体情况,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达标。
5.按时参加检测工作会议,参与检测缺陷的分析及整治方案的论证等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6.强化检测行为和内部的管理。做到优质、高效服务于一线;现场检测应确保不受外界干扰,除针对性检测或检测规程有明确规定外,严格按随机抽点的原则确定检测部位、测点位置或抽取样品,不得由施工单位指定检测部位,因客观条件限制而影响随机抽样的,须在检测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7.配备人员应服务于现场,主要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公司或建设指挥部同意;检测人员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程序,检测数据科学、公正、客观,同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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