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配整体式建筑的室内装修宜采用工业化构配件(部品)来组装,实现室内装修(填充体)和管道设备与主体结构(支撑体)的分离,以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
2、装配整体式建筑室内装修的主要标准构配件宜以工厂化加工为主,部分非标准或特殊的构配件可由现场安装时统一处理。
3、室内装修所采用的构配件、饰面材料,应结合本地条件及房间使用功能要求采用耐久、防水、防火、防腐及不易污染的材料与做法,体现装配整体式建筑的特色。
4、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的固定,宜采用膨胀螺栓固接或钉接、粘接等固定法。
5、装配整体式建筑应选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的室内装修材料。
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设备管线应进行综合设计。
7、预制结构构件中宜预埋管线,或预留沟、槽、孔、洞的位置,不应在围护结构安装后凿剔沟、槽、孔、洞。
8、竖向管线应相对集中布置,且布置在现浇楼板处。
9、一般建筑的排水横管宜设置在楼板下(称为异层排水);给水、采暖、空调、电气水平管线宜暗敷于结构楼板叠合层或本层地面下的垫层中,不能暗敷的也可在布置在本层顶板下吊顶内。住宅建筑卫生间宜优先采用同层排水方式(排水横管布置在本层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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