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

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这才是最关键的。鲁班乐标小编就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证体系
(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及时掌握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动态,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不断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
(二)公司下设安全机构,具体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审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检查防护措施的落实,配合分公司项目部搞好安全管理,组织迎接各级安全检查,对公司职工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三)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三产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主,安全员及各工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领导小组,具体抓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各项目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施工员搞好安全管理。
(五)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杜绝四级以上安全事故,轻伤负伤率控制在15‰,重伤负伤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委会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制定近期安全管理达标计划,定期总结安排安全管理工作。
(二)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求班组日检,项目周检,公司巡检、月底综合检查,各级检查都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处理。
(三)严格验收规定,脚手架、安全网搭设、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都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并有责任人签字,达到标准要求方可使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施工用
电、外脚手架、塔吊等)的搭设与拆除,大型预制构件、钢结构的吊装必须制定方案且经审批,在施工前须经公司安全科、设备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四)严肃认真地查处安全事故,对于出现的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的,对施工负责人和项目部安全员做罚款处理。
(五)加强安全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实事求是地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各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按程序做好审批。
三、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制定符合上级有关文件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具体措施制度。
(二)负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组织监督落实。
(三)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做好上岗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解决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四)参与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查,组织安全报监。
(五)做好安全检查监督、复查工作。
(六)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上报,与分公司协调事故理赔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造成的上访事件。
(七)积极组织参与各级检查,负责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八)负责各工程防护措施的检查。
(九)做好上级安全检查工作的反馈记录,经常向分管经理汇报安全管理的动态和现状。
(十)负责检查工程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等,大型起重设备使用前会同设备公司、监理等部门共同验收,共同审批大型起重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十一)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与验收工作。
四、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权限
(一)对于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规范标准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
(二)对于施工现场存在高压线路且小于规范要求最小安全距离或存在其他重大隐患的有权令其停工整改。
(三)安全员的权力
1、有随时抽查所辖工地的安全技术资料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权力。
2、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或不符合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的防护设施,有权令其停工,并下达隐患通知书,责令定期整改并处罚的权力。
3、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有越级上报的权力;对故意刁难打击报复者,阻碍正常工作的,将追究责任并做罚款处理。
4、对于失职或玩忽职守的工地安全人员造成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报公司安委会处理。
5、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对零星工程及进入施工现场的少数工种加强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将按罚款制度对施工单位及少数工种做出处罚。
五、有下列情况的进行处罚
1、施工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对施工单位按造成损失的2%予以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罚。
2、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抽查)中有一项工程不合格,被记不良行为的,公司对项目部作如下处罚:省级检
查的0.3元/m2,市级检查的0.2元/m2,县级检查的0.1元/m2
,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临时设施等都要严格按市推广的新工艺、新做法,达到定型化、工具化,对未采用新工艺、新做法的工程,公司将限期整改,否则根据情况作罚款处理。
4、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认真完成公司提出的问题,对公司提出的问题,到指定期限未落实或落实不彻底的,根据情况罚款50~500元。
5、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根据有关规定,有对责任人予以50~200元、对单位予以200~1000元罚款的权力,对情节严重者报公司安委会处理。
六、分公司、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搞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材料上报工作,并合理支配该项费用,否则公司将不与办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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