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路面施工是非常要求质量的,这样直接关系到道路的使用年限。关沥青道路施工的基本要求,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对路面基层的要求
沥青混凝土路面是铺筑在基层上的,基层的质量优劣必然影响到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因此,在基层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的要求进行底基层和基层的施工,以确保路面基层的标高、横坡、强度及平整度到达设计要求。基层施工完成后,应采取不透水薄模、湿砂或保湿再生棉进行一定时间的养生,对于水泥稳定类上基层也可以在碾压成型后4-6小时内撒布乳化沥青透层进行养生,养生期不应少于7天。在面层铺筑前应对基层的平整度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可以采用3m直尺进行连续检查,并将平整度差,且大于8mm的路段进行整平。对于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的基层和面层宜控制在同一年内施工,以便减少路
2对沥青混和料原材料及拌和的要求
2.1对沥青的要求 沥青路面沥青标号的采用,应按照路面等级、气候条件、交通条件、路面类型及在结构层的层位及受力特点、施工方法等,同时结合当地的施工经验,经技术论证后确定。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在夏季温度高,高温时间长,重载交通大,山区及丘陵区上坡路段,车速较慢的路段,宜采用稠度大、60度粘度大的沥青,反之宜采用稠度小,低温延度大的沥青。当高温要求与低温要求相矛盾时,应优先考虑满足高温性能要求。
2.2对粗、细集料的要求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粗集料可选用碎石、破碎砾石和钢渣等,但不得采用筛选砾石和矿渣。粗集料应该洁净、干燥、表面粗造。粗集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或施工单位自行加工。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彻底清理覆盖层及泥土夹层,生产碎石的原石不能含有土块,杂物等,成品不能直接堆放在泥土地上,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符合规范要求。
2.3对沥青混合料拌和的要求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沥青混和料的配合比设计应在调查以往同类材料配合比设计经验和使用效果的基础上,按目标配合比设计阶段,生产配合比设计阶段,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和确定施工阶段级配允许波动范围四个步骤进行。经设计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控制到场材料的质量,当材料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配合比,使沥青混和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相对稳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沥青混和料的拌和要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制,拌和设备的各种传感器必须定期检定,每年至少验定一次。冷料仓的数量要满足配合比设计要求,通常为5-6个,供料装置需经过标定得出集料供料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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