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勘察

1.勘探点间距

(1)对于端承桩和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决定,宜为12-24m,当相邻两个勘探点揭露出的层面坡度大于10%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

(2)对于摩擦桩:宜为20-30m布置勘探点,但遇到土层的性质或状态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大,或存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存在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3)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桩列线布置勘探点,并宜每桩设一勘探点。

2.勘探深度

(1)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且安全等级为一级建筑桩基,场地至少应布置3个控制性孔,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建筑桩基应不少于2个控制性孔。控制性孔深度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厚度,一般性勘探孔应深入桩端平面以下3-5m;

(2)嵌岩桩钻孔应深入持力层岩层不小于3-5倍桩径;当持力岩层较薄时,应有部分钻孔钻穿持力岩层,岩溶地区,应查明溶洞、溶沟、溶槽、石笋等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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