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及矿井防治水工作。二、定期进行各个稳定突水点及新揭露突水点的涌水量的调查、观测工作。建立健全水文地质台帐。三、做好地面水文观测孔的水文观测工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四、负责井上、下水文地质孔的施工质量把关工作,搞好现场监督管理。五、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对照设计详细排查采掘工程及邻近范围内的水情,对有水害威胁的必须及时发出预报,制定治理措施。六、深入现场跟踪采掘工程的进度,及时编制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的防治水措施,并监督指导工程实施,防止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七、掌握矿井生产接续情况,认真做好水情(害)预测、预报工作。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提前对采掘工作面遇断层、积水区、钻孔等可疑地点下发探放水通知单。八、掌握井下各工作面生产情况,及时收集各种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并于当日进行整理,认真填写各类台帐及图纸,确保资料的可靠性及准确性,使之达到地质测量质量标准化要求。九、工作中出现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与科领导共同分析研究,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十、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经验、新设备,用现代科技手段,确保防治水工程技术的合理性、先进性和可靠性。十一、经常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十二、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十三、及时上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报表。十四、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矿井水文地质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十五、为主管技术员出谋划策,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搞好水文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十六、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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