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在隐患治理中的所需经费投入和有效使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资金来源:根据工程造价的2%提留,由公司财务科扎口专款专用。二、专项资金适用范围:1、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更新,主要为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等。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投入,主要为脚手架、脚手笆(板)、安全网、洞口临边以及基坑支护,存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添置和更新等费用。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投入,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添置更新。4、起重机械设备的投入主要为日常维修保养费用(不包括购置大型设备投入)。5、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对存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需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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