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地基处理要求

1)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

2)脚手架的钢立柱不能直接立于土地面上,应加设底座和垫板(或垫木),垫板(木)厚度不小于50mm;

3)遇有坑槽时,立杆应下到槽底或在槽上加设底梁(一般可用枕木或型钢梁);

4)脚手架地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地基;

5)脚手架旁有开挖的沟槽时,应控制外立杆距沟槽边的距离:当架高在30m以内时,不小于1.5m;架高为30~50m时,不小于2.0m;架高在50m以上时,不小于2.5m。当不能满足上述距离时,应核算土坡承受脚手架的能力,不足时可加设挡土墙或其他可靠支护,避免槽壁坍塌危及脚手架安全;

6)位于通道处的脚手架底部垫木(板)应低于其两侧地面,并在其上加设盖板;避免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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