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新线工程运输安全规程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一、新线工程运输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车站应有办理行车、货运业务必需的基本设备(施)。
2 工程运输所需的基本临时通信设施必须安装良好。
3 必须配备机车车辆日常运用、维修的基本设备及设施。
4 新铺线路及道岔的允许运行速度。
二、新线运输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线开始工程运输后,运输组织管理应由铺架单位统一管理。
2 新线运输组织工作应编制运输组织方案,科学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等运输设备。同时应结合新线工程运输具体条件,制定相应的行车作业办法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3 行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行车调度人员应按照《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指挥行车工作,凡参与运输的有关各单位必须在行车调度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日常生产。
4 工程运输期间,应开设基地站和前方站,中间站的开站数量可根据工程运输需求确定。在基地站应设立货运室,配备有关规章和必要的检查工具。超长、超限工程路料长距离运输时,应在适当地点设置货运检查站,负责对路料车的装载加固进行检查。
5 工程运输期间应设立机务段,根据机车交路、乘务制度等合理采用机车运转制和乘务员换班方式;在基地站应设置列检所,并根据机车交路、线路特点合理增设列检所,满足机车、车辆的日常运用及检修需求。
6 接发车作业程序和用语应执行铁道部颁布的《接发列车作业标准》。超长、超限列车以及自走行的铺架机械应在车站固定线路接发。
7 车站调车作业除应执行《铁路调车作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动铺轨机、架桥机、大型养路机械、超限限速车辆及宿营车时,必须征得机(车)组负责人的同意方可调动。调车时必须接通全部制动软管并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2)连挂铺轨机、架桥机、大型养路机械、超限限速车辆及宿营车或带上述车辆、机械连挂其它车辆时,必须在距被连挂的车辆、机械30m处一度停车,检查确认符合连挂条件后,方可以不超过3km/h的速度连挂。
3)在龙门架下对位调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机车车辆或货物的任何部位与倒装龙门架间的限界距离不得小于 70mm,不足时禁止进行对位作业。
② 对位作业应在龙门架作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③ 调车人员和机车乘务人员应随时监视龙门架的作业动态,禁止调车人员通过正在作业的龙门架。
8 新线工程列车开行应编挂守车,且必须有运转车长值乘。
9 司机在列车运行中,严格按规定速度和信号显示运行,平稳操纵列车。特殊情况采取紧急制动后,桥梁、轨排列车应由运转车长和押运员检查货物装载加固状态,确认货物装载加固状态良好后方可继续运行。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时,司机及运转车长应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进行办理。
10 铺轨机、架桥机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在新线转场挂运前,列检人员应对机组车辆部分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挂运时应派列检人员随车押运。
11 轨排、桥梁列车发运单位应指派押运人员,携带必需的工具和加固材料随车押运。列车在车站或途中紧急制动停车时,运转车长和押运人员应对货物的装载加固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运转车长在确认货物装载加固状态良好后,方可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12 新铺线路经重点整道后,工程列车的运行速度不得大于15km/h。随着线路质量的提高,可逐步提高行车速度。
三、运用机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车应按规定进行日常保养,按检修周期定期检修,保证技术状态良好。
2 机车工具及备品按《铁路机车运用规程》规定配备齐全,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3 机车出段前,必须达到运用状态,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出段机车技术条件,并且冬季防寒整修符合规定要求,配备的通讯设备良好。
4 机车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督、计量器具不应盲目切(拆)除及任意调整动作参数。
四、机车检查(修)作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 机车各转动部件在转动过程中严禁修理或擦拭。
2 禁止带电接触高压导线和各种电气设备的导电部分,严禁敲击、紧固有压力或带电的机车部件。检修前,必须切断压力来源,排尽剩余压力,切断电源,禁止带电作业。
3 机车各种机能试验作业或两人以上在机车上作业时,应执行呼唤应答或联系制度。
4 在机车顶部作业,必须站稳抓牢,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带好安全带(绳)。
5 更换闸瓦、调整制动缸行程应联系彻底,挂好“禁动牌”,做好机车防溜,关闭制动缸塞门后方可以进行作业。
6 中间站停车,机车乘务员必须坚守岗位,并执行逢停必检制度。在车站停车从事机车车辆检查等作业均不应侵入邻线,并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和邻线动态。当邻线信号开放时不应在邻线侧机车、车辆走行部作业。
7 机车运行和检修作业中应遵守有关机车防火的规定。
五、运用车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编入列车的车辆(包含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走行部分)必须达到运用状态,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技术要求。
2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空气制动机各阀、仪表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校验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六、车辆检修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列检所应配备带有脱轨器的防护信号,且保持其状态良好,并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管。
2 在站内线路上检查、修理、整备车辆时,必须有专人按规定插设脱轨器和防护信号,禁止在无防护信号的情况下进行车辆检修工作。
3 检修作业结束时,在列车两端对好防护号志后,应由专人撤除脱轨器及防护信号。
4 在站内抬运笨重工具、材料或在车底下传递工具、配件时,要呼唤应答、步调一致,并注意列车动态。
5 在检修车辆上部时,应确认装载货物状态及车门的关闭状态,确保安全后,再进行作业。
6 在电气化线路区段,禁止上车顶作业及靠近接触网支柱。
七、前方站至工地间行车组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方站至工地间的行车组织工作由前方站统一领导。行车工作由前方站值班员统一指挥。严禁他人擅自指挥行车、私自动用机车(含动车、轨道车)、车辆。
2 前方站至工地间的调车列按列车办理,开行调车车次。接、发车作业应严格执行《接发车作业标准》中规定的程序和用语标准。
3 前方站至工地间开行续行列车时,必须制定专门的行车办法及安全保障措施。
4 推进运行时,列车前端应安装简易紧急制动阀,调车人员应在前端领车,发现紧急情况时,应使用简易紧急制动阀。
5 前方站至工地间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6 工地调车作业时,应全部接通软管并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检查确认制动主管贯通。推进运行前,必须执行试拉制度。
7 正在进行铺架作业或自走行的铺架机械,严禁连挂。如自行地段线路坡度超过机械设计的最大坡度时,经机组负责人请求,方可派机车推送,运行中机组人员应随车防护。推送时,速度不得超过10km/h;通过侧向道岔或曲线时,速度不得超过5km/h。
八、停留的机车车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应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调车作业标准》、《机车操纵规程》、《防止机车车辆溜逸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做好机车车辆的防溜工作。防溜所使用的人力制动紧固器、防溜铁鞋、防溜枕木、止轮器等防溜设备和器具必须符合技术标准。不符合标准的防溜设备和器具严禁使用。
九、新线开通后的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提前10日向建设单位和行车管理单位提报施工计划,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计划经业主批准后,由行车管理单位安排施工。
2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区间登销记手续,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设置防护,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
3 新线线路的起道、上砟作业完后,施工单位应将线路、道岔的允许运行速度、安全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报行车管理部门。
4 施工搭设的临时设施妨碍工程列车运行时,施工单位应在提报施工计划时说明。当工程列车需要通过时,施工单位应予以拆除,工程列车应在该临时设施前一度停车,经运转车长确认临时设施已拆除后,方可通过。
5 在有调车作业的车站内,不应在两股道中心堆放砂石料具。在区间线路两旁堆放的施工用料和工器具,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小于1.5m。物料堆放物应稳固,防止倒塌。
十、新线线路起道上砟和道岔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线开通前,施工技术部门应向运输技术部门和行车调度提供线路和道岔允许运行速度。
2 新线开通后,应设立线路和道岔养护机构,负责线路和道岔的养护和维修。
十一、新线工程运输施工作业应按下表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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