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措施。(1)、整改落实到人,双重下发整改通知书(片区经理、栋号长、劳务公司各一份)。(2)、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马上落实整改。其它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由各栋号安全员监督栋号长和劳务公司落实。(3)、对于不服从管理,不落实整改内容,不听从安排的劳务公司及管理人员直接拉闸停工,并对签字责任人处于50至200元的罚款,对劳务公司处于1000--5000元的罚款。(4)、对于不符合要求(包括不符合安全规范和文明工地施工规范以及工地安全科下发技术规范)的整改项目,限期整改。整改落实方法同安全隐患的三点整改要求。一般外架整改内容三天内达标。临边防护两天内达标。作业层防护不达标的停工整改。(5)、在施工现场任何人员无权对安全设施进行改动,或者随意搭设其它设施设备(包括随意搭设钢管料台,随意改动外架结构,随意拆除防护,随意安装搭设没有方案的各类防护或设施)。发现一处,责令当场拆除,并处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2、对安全员的要求。(1)、在施工现场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一处处于50元罚款,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发现处理的每次每处处于200元罚款。对于发现隐患没有要求整改的,处于100元每处的罚款。是否要求整改以《隐患整改单》为准。(2)、每天下午7:00向安全科负责人提交每天检查的情况汇总,及检查记录以及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3)、要求每名安全员要进入作业层逐点检查安全隐患,逐点下发整改,逐点追踪落实整改。对于追踪落实不到位的,视为安全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除罚款以外并立即停止工作,不计薪酬。(4)任何一项和安全有关的作业项目从准备到开始施工至施工结束安全员要全程跟踪,外架提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员必须旁站,并要有旁站记录。必要时要留有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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