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程序
1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1.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1.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1.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图4-1)
工程式验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保存与发送
对承包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报验单(A10)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见4-2)复印件,项目部都应归档保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四、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结构抽检及评定情况
五、屋面工程质量检查及评定情况
六、设备安装工程及使用功能质量检查情况
七、施工企业自评、监理核查质量情况
八、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内容等情况
九、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十、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十一、其他有关需要注明的情况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四、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结构抽检及评定情况
五、屋面工程质量检查及评定情况
六、设备安装工程及使用功能质量检查情况
七、施工企业自评、监理核查质量情况
八、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内容等情况
九、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十、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十一、其他有关需要注明的情况
竣工验收主办人(签章):
竣工验收组成员(签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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