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4、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6、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7、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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