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

工程项目部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提要:与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一起做好图纸会审等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各项工作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项目部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

1.监理单位与我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我单位必须严格接受监理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

2.严格执行监理单位编制的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定》逐条落实。

3.与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一起做好图纸会审等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各项工作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及规程。

4.各道工序施工前,邀请监理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工程竣工时与监理、设计单位一道进行初验。

5.工程采用的构件、半成品及主要材料应在未投入使用前请监理单位检查质量保证书及抽样测试。

6.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预算,办理变更和各种经济签证及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7.未经监理公司认可的工序不得进行。技术复核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建筑地面、门窗、装饰工程验收、水泥、钢材质量及其他材料质量的检查,配合比砂浆、混凝土试块、材料试验、技术档案等均需提前交监理单位检查,资料合格后进行验收。

8.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工作,服从监理方监督管理,尊重监理人员,与监理方搞好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搞好施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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