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落实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是针对特殊气候条件下,保证火电施工项目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最近,在对基层施工项目落实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情况进行专项安全大检查时,发现一些项目在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落实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应引起注意。
1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存在的问题
1.1 措施编制不及时或措施编制内容不全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是指导季节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一些项目在大雨、大风、洪汛、高温、雷电及降温、大雪、霜冻来临之际方才匆匆组织编制,很可能贻误时机。还有的项目编制时仅泛泛编制了人员机构、一般措施,缺乏有针对性、深层次的防范措施,以至于在自然灾害面前不能做到胸有成竹。
1.2 措施编制后未按规定进行交底或进行必要的培训
一些项目在措施编制审批后不知该如何交底或交底不清楚,极易造成各级管理部门、施工人员职责不明、防范措施不清,季节性施工防范应急措施得不到落实,以至在施工中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手忙脚乱。还有些项目对相关的救护抢险人员未进行必要的培训,相关人员专业知识得不到提高。
1.3 未按措施进行资源配置
一些项目在措施编制时面面俱到,但是在落实措施时,或是从经济利益出发,或是怀有侥幸心理,必要的人员机构不能健全,必要的应急物资得不到储备,一旦发生险情,信息不畅,资源匮乏,使险情得不到有效控制。
1.4 未按规定开展季节性施工前的安全大检查
一些单位行政领导在季节性施工来临前,未按规定负责主持并参加季节性施工前的定期安全大检查。现状不明,家底不清,措施不力,是季节性施工安全的隐患。
1.5 季节性施工结束后,不能及时进行经验总结
一些单位在季节性施工结束后,未就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编制的内容与实际执行情况中的差距,及时进行认真总结,以至于来年再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时,适用性及符合性较差。
2 产生问题的原因
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责任人对特殊气候环境影响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及严重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2.1 相关人员对相关法规及要求缺乏足够的了解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2 对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包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措施、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是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主要施工方案(措施)中的一项,是针对未来特殊气候环境影响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等危险及紧急情况,在季节性施工来临之前,从人员机构、资源配备,作业方法、流程、操作要领,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的有针对性的事先预防措施。这样在季节性施工期间突如其来的灾害面前,可使人员、财产按预定方案有序进行规避及抢险,以避免或减少与之有关的疾病、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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