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以下
鲁班乐标带来关于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简述,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用合同条款中,监理的工作内容分为正常的工作内容、附加的工
作内容和额外的工作内容三种。
现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明确规定的监理的工作内容为正常的工作内容:
(1)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和驻地办试验室。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监理计划编制监理细则。
(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5)参加设计交底。
(6)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施工单位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
(7)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环境保护保证体系等。
(8)审核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
(9)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
(10)验收施工单位测定的地面线。
(11)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12)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13)核算施工单位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14)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15)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
(16)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7)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18)审查工程分包计划和分包协议,报项目法人批准。
(19)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20)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的配合比。
(21)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22)核查施工机械设备到场情况。
(2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24)审批施工单位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25)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26)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27)按规定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重点巡视,并做好巡视纪录。
(28)对监理规范规定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做好旁站记录。旁站工序完工后,组织检查验收。
(29)施工过程中,按规定的抽检频率,对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和已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
(30)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31)调查与处理工程质量缺陷、质量隐患;配合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建立专门台账,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结果。
(32)签发工程施工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33)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4)对已完工程按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5)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36)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37)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申报单,按施工合同规定下达工程变更令。
(38)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延期意向、延期申请后并报项目法人。
(39)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和费用索赔申请,编制费用索赔报告报项目法人。
(40)按合同规定核定施工单位提交的价格调整和计日工。
(41)指令施工单位纠正转包和非法分包,并报告项目法人。
(42)检查工程保险的办理情况。
(43)调查分析违约事件,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44)调解一方或双方提出的争端协调申请,提出解决建议。
(45)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或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46)协助项目法人审查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47)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给项目法人。
(48)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49)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50)组织编写监理月报。
(51)组织编制项目监理竣工文件。
(52)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施工单位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施工单位修复发生的工程缺
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53)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54)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5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附加的工作内容是指因以下原因而増加的服务内容:
(1)委托服务范围以外,通过双方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2)因非监理单位原因使监理工作受阻或延误,从而引起工作量或持续工作时间变化而增加的工作内容。
额外的工作内容是指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附加的监理工作以外,或非监理单位自己的原因而暂停监理服务或
终止监理服务后,恢复监理服务的工作或善后工作。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等建筑相关的知识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
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