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下
鲁班乐标带来关于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按“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时间及方式,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但不署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2、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等建筑相关的知识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
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