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是非常关键的,管理得当才能做得更好,每个细节都要有理有据才是最重要的。
鲁班乐标小编就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第一章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1、依据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合同、法律、法规条文、验收规范、设计文件,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督和监控管理。
2、承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对所有施工项目从施工准备、过程管理与控制、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向监理单位提供实施方案和详细文件资料并备案。
3、承建单位积极配合建设、监理单位对用于工程建设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检验和试验,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试验、检验规定,做到“有证进场、见证取样、复验合格后使用”的原则。
4、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认证,坚持持证上岗(人证统一)。
5、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质量检查,主要针对开工前、工序交接、隐蔽工程、停复工前后、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以及成品保护等方面的检查。承建单位必须经监理单位认可、认证、签署有关检查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承建单位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质量记录和有关资料文件的搜集整理工作,确保各项事宜、数据等真实、完整、准确,接受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7、对于在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会议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会议实行例会制,每周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时间为,建设单位人员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承建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规定事宜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上次例会工程项目进度计划落实完成情况,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分析上周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对策,提前预防下道工序或类似事件影响质量的情况发生,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宜。
3、各项目部有权提议召开现场专题协调会,但要求提前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
4、监理例会及各专题协调会所产生的会议记录要由监理单位及时整理下发,决议和决定视为工程施工执行文件。
第三章施工现场检查评比制度
1、各项目部认真履行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素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2、检查周期为每周检查次,项目部把检查结果报送监理部。
3、检查内容记录要求项目具体、全面、责任明确到人,签字齐全。
4、依据现场检查报表,监理部将对主要项目进行复查落实,确保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的持续开展。
5、每月由监理部于5日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大检查(要求附表格)。
6、现场检查评比活动由监理部组织,监理部、建设单位人员采取现场检查与周报及复查记录相结合综合评定,通过专题会议进行通报,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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