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功能分区方式

居住区功能分区

居住区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计划任务和城市现状条件,进行城市中生活居住用地综合性设计工作。它涉及使用、卫生、经济、安全、施工、美观等几方面的要求。综合解决它们之间的矛盾,为居民创造一个适用、经济、美观的生活居住用地条件。

居住区规划主要包括的内容有:

(1)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定规划用地位置及范围;

(2)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

(3)按照确定的居住水平标准,选择住宅类型、层数、组合体户比及长度;

(4)确定公共建筑项目、规模、数量、用地面积和位置;

(5)确定各级道路系统、走向和宽度;

(6)对绿地、室外活动场地等进行统一布置;

(7)拟定各项经济指标;

(8)拟定详细的工程规划方案。居住区规划应符合使用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经济要求、施工要求和美观要求等。

居住区的规模包括人口及用地两个方面,一般以人口规模作为主要的标志。

居住区的规模主要受以下一些因素决定:

①公共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配套设置居住区级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

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是影响居住区人口规模的重要因素。所谓合理的服务半径,是指居民到达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放大步行距离,一般为800~1000,在地形起伏的地区可适当减少。

②城市道路交通方法的影响。现代城市交通的发展要求城市干道之间要有合理的间距,以保证城市交通的

安全、快捷和通常。

③居民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影响。居住区的规模与居民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或相结合,这是在我国社会主

义制度下居住去规划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影响居民区规模的另一个因素。

此外,自然地形条件和城市的规模等因素对居住区的规模也有一定的影响。

居住区规模结构的基本形式

规划结构有各种组织形式,基本的形式有:

①以居住小区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具体地说,居住小区的规模一般以一个小学的最小规模为其人口

规模的下限,而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服务半径为其用地规模的上限。

②以居住组团为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这种组织方式不划分明确的小区用地范围,居住区直接由若干住宅组团

组成,也可以说是一种扩大小区的形式。其规划结构的方式为:居住区—住宅组团。

③以住宅组团和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其规划结构方式为: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

居住区规划设计主要文件:

(1)规划设计任务书

(2)用地现状图

(3)规划总平面图

(4)功能分区分析

(5)交通组织分析

(6)环境规划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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