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料车间
(1)锯断机、削皮机、切草机等设备,须安装除尘装置,把木屑、草尘等通过除尘管道排送到除尘室。除尘室应设在车间外面。建筑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在输送胶带和筛选除尘机的出入口,应采用柜罩封闭,以便将草尘分离,集中清扫处理。
(2)即使安装了除尘装置,车间内仍有粉尘飞扬。因此,每班都必须清扫除尘,以防止粉尘积聚在设备上。
(3)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电动机照明设备和开关必须符合防尘防爆的要求。
(4)车间内严禁烟火。如维修设备需要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停止生产,落实防火措施,方可进行作业。
2.造纸车间
(1)及时清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损纸、纸毛、纸屑等可燃物,特别要注意机器底下地坑、轴承座、蒸汽管和其他热表面的清理工作。
(2)车间内严禁烟火。车间内如必须进行焊接、切割和用喷灯燎毛等作业,应经领导审批,落实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3)禁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清洗设备等。如必须使用,应严格操作规程。
(4)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各种轴承要调好间隙,保持润滑系统正常工作。防止润滑油渗漏,最好安装轴温报警装置,防止火灾发生。
(5)除电气装备、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外,开关须有防护罩,日光灯必须有固定的罩壳。
3.回收车间
(1)操作现场的平台、通道、楼梯间、门口等处,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2)关于燃油或燃气的防火防爆措施,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鉴于碱回收系统的复杂性和危险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结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4)石灰窑和石灰回转炉的温度很高附近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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