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施工安全专项施工的要点

一、工程概况,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土石方工程所处的地段,周边的环境。

(二)四周市政道路、管、沟、电缆等情况。

(三)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施工季节、原状土放坡形式及其他要求。

二、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工程地质情况及现场环境:

(一)施工区域内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要有土的常规物理试验指标,包括土的固结块剪内摩擦角φ、内聚力c、渗透系数K等数据。

(二)施工区域内及邻近地区地下水情况。

(三)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道、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四)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基础类型、埋深、基础荷载及上部结构现状,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五)土方工程四周道路的距离及车辆载重情况。

四、土石方工程施工:

(一)施工准备工作

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2.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3.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4.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他设施。

(二)施工注意事项

1.根据土石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深度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开挖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4.土方开挖工程完成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三)土方开挖开挖前应根据边坡形式、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施工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基坑周边严禁超载堆放。开挖前明确开挖机械的选型及开挖程序,选定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做好地面和坑内排水设施,编制冬季、雨季、汛期安全施工措施等。(四)开挖监控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五、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施工前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二)人工挖土方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三)挖土方前对于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四)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五)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六)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七)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八)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九)结合工程特点制定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地下水控制

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分析、确定。内容如地下水控制方法;涌水量估算;降水截水措施等。七、附图表机械设备投入表、土方开挖的路线图、土方开挖剖面示意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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