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2011年中央1号文件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大兴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号召。面对历史赋予的机遇,如何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为县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新的难题。面对挑战,质监人只有发挥的一不怕苦、二不怕累、埋头苦干、大胆创新的工作作风,针对每个项目建设特点,把质量监督工作落实到水利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才能代表政府履行好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一、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及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工作要点

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1是生产周期较长,工程建设要在较长的时间内耗费大量的劳动和资金。2是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较紧凑,各项工作及施工过程必须按照统一的施工计划、有机组织起来,在时间上不间断,空间上不脱节。3是施工流动性较大,受作业面和工种影响,当一个工种完成作业面上的工作后均会转移到另一个作业面继续施工。4是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性较强,水利工程不少处于露天施工,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及材料、交通、水电等影响较大。

目前,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普遍存在专业人员少、检测设备不足、工程项目较多的状况,监督机构主要监督时段重点偏向于施工阶段,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1)对影响整个工程质量的重点部位或重点工序实行经常性的质量监督。

(2)质量检测、试验资料检查,通过查询检测资料了解阶段性工程质量状况。

(3)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确保隐蔽工程质量。

(4)工程重要工序、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检查。

(5)质量事故分析处理。

二、影响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常见问题

根据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划分,县级质量监督部门管理的受监督工程规模相对较小、点多面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资质相对较低、各参建单位管理力量薄弱,常常出现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给质量监督工作带来了不少难度。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项目设计深度不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工程质量的龙头,工程质量首先取决于设计质量。在水利工程投入加大的同时,各级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存在任务重、设计人员不足、设计经费得不到保障等诸多原因,导致设计周期过短、设计深度不够,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同时在施工中的部分设计变更,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二)项目业主建设管理经验不足。县级水利质量监督部门受监督工程多以乡镇为业主,存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经验不足,对项目管理没有足够的经验,有的业主是由各乡镇抽调人员组成的临时指挥部,存在人员无技术,建设指挥部临时、松散、短期的思想观念,严重制约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差。县级水利工程多为小型水利工程,合同总价较低,易出现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到位率低,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等情况,加之有的承包商施工管理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前期的人员组织、技术、物资、设备等准备不到位,在施工作业组织、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调度、现场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中力不从心,致使工程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四)施工材料、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原材料的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有好的材料才能出好的质量。一是因施工进度快,料源多,检验设备和人员不足导致材料检验跟不上;二是部分施工单位人为降低用材标准;三是料场管理不善,交通设备、施工道路或施工条件恶劣导致材料二次污染或标准降低。

(五)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政府管理、委托监督、业主负责、监理控制、企业保证” 五个方面构成。它含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两个层次。“业主负责、监理控制、企业保证”属于质量保证体系范畴,主要涉及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的质量行为,是整个管理体系的基础。“政府管理、质监监督”属于质量监督体系,在整个质量管理体系中起到指导和维护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的措施和手段的作用。在部分工程建设中,由于业主方专业力量薄弱,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参建单位存有敷衍了事的情况,导致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同虚设。

三、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完善质量监督网络建设,落实监督责任。1是按照国家、部、省有关水利建设的法规、政令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建立了三级质量监督责任制,站长为质量监督负责人,根据工程地域或特性对县域内水利项目实行分片或分类管理,专人负责。2是强化对参建单位的行为监督,建立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强化对项目法人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力度,严格督促各参建单位的人员、设备、技术管理力量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及时到位,使 “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质量体系得到切实有效运行,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3是在各工程实施区域请求国营灌区管理所及乡镇水利站的配合,确定2~3名专(兼)职质量监督人员,配合县级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监督。4是在工程受益区聘请有相关工程建设经验的群众为质量监督员,随时了解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完善质量监督体系。

严格质量监督程序,强化质量监督意识。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为基础,认真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程序,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监督。

1、严把监督申请关。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项目业主向质监站提供有关资料,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业主的监督申请书后,应及时核实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到现场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参建单位人、机、料落实情况逐一核实,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下达监督计划,监督计划中明确质量监督负责人和具体项目的专(兼)职质量监督人员,对该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2、严把关键工序关。首先,针对不同项目的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和频率,每个工程项目确定了监督工作重点部位,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必须到位进行监督。其次,根据工程进展和工程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结合工程的进展,对重点项目、关键工序加强检查。再次,要督促建设单位的专职技术人员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或知会质监站协助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避免大的质量事故发生。

3、严把试验检测关。重点检查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施工单位自检频率和监理抽检频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对原材料、试件试块进行送检,并严格见证取样,严防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通过抽检或试验数据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建设质量状况,并将抽检或试验数据客观反映出来的质量状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监控。

4、严把交工、竣工验收检测关。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是质量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按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工程设计等抓好完工工程的质量检评和鉴定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正廉明。工程质量核定过程中要根据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状况,历次验收、检测(试验)数据,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业主单位认定的工程等级等做出判断,做到质量等级评定必须用检测数据说话,不凭感性认识下结论。

发动社会监督,促进工程质量。为促使社会参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每个建设项目受益区召开群众大会,让群众了解工程质量安全对其带来的好处,并进行简单培训,公布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电话,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中,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工程的生命,随着水利事业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的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从国家、社会、人民利益出发, 针对县级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督促参建各方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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