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工程的防水设计应按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 108-87)的规定,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采用经过试验和鉴定并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符合定级准确、措施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要求。 在进行地下室工程防水设计前应考虑建址的地表水、潜水、上层滞水、毛细管水等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合理确定工程防水标高。对地下管沟、地漏、出入口、窗井等部位须采取防灌措施。
为做好防水设计方案,在设计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搜集下列资料。
1.最高地下水位的标高,出现的年代,近几年的实际水位标高和随季节变化的情况;
2.地下水的类型、补给来源、水质、流量、流向、渗透系数、压力;
3.工程地质构造;
4.历年降水髦、蒸发量及地层冻结深度;
5.地表水、洪水和给水、排水系统资料;
6.工程所在区域的地震、地热及含瓦斯等有害物质资料;
7.施工技术水平和材料来源。
在地下室工程的防水设计中,采取防排结合、以疏为辅的设计原则,以及采用材料防水与构造防水相结合、柔性防水材料与接缝密封材料互补并用的多道设防措施尤为必要。
建筑业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