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安全出口设置

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的设置规定是怎样的?安全疏散要求是如何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住宅建筑安全出口设置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 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5.23 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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