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有哪些内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中安全设备的检查的具体内容?以下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有哪些内容?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基本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等六部分内容。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中安全设备的检查的具体内容?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第4.1.1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第4.1.4条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第4.2.2条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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