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工点定期检查制度

1.极高度风险工点,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少于4次。2.高度风险工点,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得少于3次。3.中度风险工点,包保副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得少于2次。4.低度风险工点,包保分站长每月到现场指导不得少于1次。5.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各自负责的风险工点按风险程度高低,视工程进展情况,采用逐日或隔日检查,盯控工序关键环节,巡查风险源状态。检查的频次及时间计划报分站长备案。6.包保领导干部到现场检查后的指导意见记入单位工程监理日记,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每次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记入单位工程监理日记。7.现场监理员在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风险工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监理工程师,遇发生较严重问题,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迅速到现场处理,并报告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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