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设施规划

城市消防设施规划 

(1)消防站规划

·消防站分级:一级消防站,拥有6-7辆车,占地3000平方米;二级消防站,拥有4-5辆车,占地2500平方米;三级消防站,拥有3辆车,占地2000平方米。

·消防站设置要求:接火警5分钟后,消防队达到责任区边缘,消防责任区范围为4-7平方公里;5万人以下的城市可设一处消防站,5万人以上按责任区范围要求设施消防站,对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地地区,应设特种消防站。

·消防站布局要求:位于责任区中心;交通便利;与医院、小学、幼儿园、人流集中地建筑物保持50米以上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地保持200米以上的距离。

(2)消防栓设置

·消防栓间距小于等于120米;

·消防栓靠近路口,当路宽大于60米时,应两侧设消防栓,消防栓距建筑墙体大于50米;

·不能因设了消防栓而减低消防车通行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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