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合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部及合同管理人员,应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将需要订立的分包合同纳入整体合同管理范围,并要求分包合同管理与总承包合同管理保持协调一致。
2项目部可根据总承包合同规定和需要,订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或其他咨询服务分包合同,但不得将整个工程转包。
3对分包合同的管理,应包括对分包项目的招标、评标、谈判和分包合同的订立,以及对分包合同生效后的履行、变更、违约索赔、争端处理、终止或收尾结束的全部活动实施监督和控制。
2项目部应建立并执行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分包合同管理程序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分包合同的管理职责。
2分包招标的准备和实施。
3分包合同订立。
4对分包合同实施监控。
5分包合同变更处理。
6分包合同争端处理。
3项目部应明确各类分包合同管理的职责。各类分包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如下:
1设计:应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设计分包的职责范围,订立设计合同。协调和监督合同履行,确保设计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2采购: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和要求,明确采购和服务的范围,订立采购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完成项目采购的目标和任务。
3施工: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在明确施工和服务的职责范围的基础上,订立施工合同。监督和协调合同的履行,完成施工的目标和任务。
4其他咨询服务:根据总承包合同的需要,明确服务的职责范围,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监督和协调分包合同或协议的履行,完成规定的目标和任务。
5项目部对所有分包合同的管理职责,均应与总承包合同管理职责协调一致。同时还应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由发包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做好与分包商的配合、协调,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4项目部应对分包项目进行招标。招标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如下:
1项目部应做好分包项目招标的准备工作,内容包括:
1)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和项目计划要求,制定分包招标计划,落实需要的资源配置。
2)确定招标方式。
3)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4)组建评标、谈判组织。
2按计划组织实施招标活动。主要活动包括:
1)按规定的招标方式发布通告或邀请函。
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或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发售标书。
3)组织标书澄清。
4)接受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书,并组织开标。
5)组织评标、决标和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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