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要:由专人进行测量,测量定位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必须经过鉴定合格。
测量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由专人进行测量,测量定位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按二级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2)测量基准点要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3)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闭合测量方法,确保引测结果精度。
(4)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采用闭合测量方法,确保引测结果精度。
(5)轴线控制点以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6)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
(7)主体施工阶段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线、地面方正控制线等),准确测量,认真记录,并确保现场控制线标识清楚。
(8)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板厚的控制标识,每1.5~2㎡范围内宜设置一处。
(9)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发现超标时及时处理。
(10)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的测量,每三层为一个检验批。测量后,认真填写《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
(11)室内标高、轴线位置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房间数量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
(12)楼板厚度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楼板数量且不少于5块板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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