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系统监控与运行调度的规定

供热系统监控与运行调度的一般规定?

(1)对供热系统的运行参数,应进行检测、记录和控制。

(2)运行参数的检测、控制,可手动,也可自动;对常规自动监控仪表,宜以电动单元组合仪表和基地式仪表为主;条件具备时,宜采用计算机自动检测控制。

(3)运行参数的监控系统运行前应经调试。

(4)供热系统运行期间,当用热户无特殊要求时,民用住宅室温不应低于16℃;用热户室温合格率应为97%以上。

(5)供热系统运行期间,设备完好率应为98%以上。

(6)供热系统运行期间的事故率应低于2‰。

(7)供热系统运行期间,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应为100%.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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