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确定

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的确定

(一)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的建设方针和经济政策的原则;

2、完整、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的原则;

3、坚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反映工程所在地当时价格水平的原则。

(二)设计概算编制的依据

概算编制依据涉及面很广,一般指编制项目概算所需要的一切基础资料。对于不同项目,其概算编制依据不尽相同。

(1)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和设计工程量;

(3)项目涉及的概算指标和定额,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概算定额、概算指标、费用定额等;

(4)涉及的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发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等;

(5)市场设备和材料价格,包括有关部门发布的设备和材料价格信息、项目建设所在地的设备和材料价格、有关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报价、本工程或其他工程项目合同价格,劳动力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或者有关部门发布的人工、设备材料价格、造价指数等;

(6)项目所在地区有关的气候、水文、地质地貌等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

(7)项目所在地区有关的经济、人文等社会条件;

(8)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以及新技术、专利使用情况等;

(9)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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