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住宅建筑节水规定

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根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在技术内容上,主要参照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科【2007】205号)等标准,并结合湖南省地方的实际情况而制定。适用于湖南省评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其中,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住宅建筑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湖南省绿色住宅建筑节水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资源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雨水利用工程符合GB50400《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合理利用雨水资源。
给水排水系统符合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室外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度。
到户、分类计量,采用节水型器具和设备,避免管网漏损。节水率不低于10%。
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得分项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
绿化用水、洗车用水、冲厕用水等非饮用水优先采用收集利用雨水和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绿化灌溉采取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高效灌溉方式或雨水排放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雨水排放方式。
通过技术经济及水资源环境影响的综合比较,合理采用雨水集蓄及利用技术,节水减排。
综合利用各种非传统水资源,其利用率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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