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现场的管理规定

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爆破规程》等有关规定,为加强爆破施工现场的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破物品的丢失、被盗、预防发生爆破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制度。二、爆破作业项目必须有持证合格的爆破人员实施。在爆破施工现场除其按设计施工外,还应落实现场领取、运输、存放、消耗、退库等环节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的处理和制止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三、爆破施工项目均应取得爆破评估企业为该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四、爆破作业单位要落实以下几项管理工作:1.经常检查现场的爆破安全管理。2.经常检查爆破物品的使用和流向登记记录。3.开展爆破作业人员的从业安全、法律、和技术培训。安全防范一、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作业施工单位和施工班组应落实下列安全防范措施:1.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爆破作业面的数量。2.配备爆破器材作业保管箱。3.对现场爆破和管理人员进行爆破作业安全的培训。4.设立爆破作业警戒区域。5.设置主要通道路障。6.爆破工作人员必须穿棉质工作服。二、爆破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爆破区域内,具有防晒、防盗、防雨等简单功能,实行双人双锁制。三、进入爆破区域,爆破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爆破区域,预防爆破物品流出施工爆破现场,下班或有事情离开,要更换工作服。爆破物品的运输、领取和存放一、运送爆破物品的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互相兼任,运输工具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符合有关规定。二、爆破物品运送至爆破现场后,押运人员应将爆破作业班组当天所须用的爆破物品如数交给爆破员,移交时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并由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在移交清单登记簿上签字。三、爆破员将爆破物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移至爆破现场的临时存放点。爆破物品爆破过程的监控一、爆破员负责装车和搬运炸药箱、炮孔装药、网络连接等工作,安全员监控拒绝其他人员随着进入工作场地。组装起爆药包应在人员很少的地方进行。二、组装的药包应尽快的装入炮孔,否则应由安全员监督置于保管箱内看守。三、爆破作业人员应对每个炮孔每个环节及时记录所用爆破物品的品种和数量、雷管的编码。装药结束后安全员和爆破员认真的进行核实流向并在记录薄上签名。四、作业期间,爆破人员不得私自离开爆破现场,如有特殊情况确要离开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由安全员陪同至更衣地点更换工作服后,方能离开现场。五、及时的排除盲炮,哑炮,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提出方案,排除隐患。清理过程中发现未起爆的爆破物品,应及时进行登记。六、爆破现场严禁抽烟,严禁动火。爆破物品退库一、当天爆破作业结束后,剩余爆破物品不得在临时存放点过夜,连同作业保管箱一同退库。退库的爆破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在流向登记簿上登记,由安全员、爆破员、押运员签字。二、押运员、安全员、爆破员应认真核对领用、消耗、退库的三大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的向上级汇报,不得隐瞒。以上由鲁班乐标搜集整理,更多关于“爆破物品现场的管理规定”等建筑方面知识可以关注鲁班乐标行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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