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生水利建设,构筑安全饮水保障

我国是一个缺水的国家,再加上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提高了水源质量和供水量,但有些地区的饮水保障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在建设小康社会中遇到的难点。本文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的根本点出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讨论。  1. 我国饮水保障和配套水利设施的现状  水是社会生产生活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它的质量将直接决定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速度。国家虽然投入了大量的财务,建立了大批的配套设计,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问题。具体如下:第一,大量的城市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和工业污水偷排,严重影响了水源地的安全,使得城市的饮用水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而且这种趋势有愈加扩大的趋势。导致不得不过量采用地下水。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在调查的675的城市中,有72%的水源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由于水质受到破坏和污染而导致的疾病,种类和数量都居高不下。第二,随着我国城镇的数量,占地面积和入住人口的持续增加,对于用水量要求也日益紧迫,加之近几年自然灾害频繁,北旱南涝,导致实际需求与可供水量的矛盾不断加剧。不但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也影响了社会稳定。第三,对于水资源的保护不够,缺乏有效管理体制,对于突发性的水污染事件缺乏有力的预案。由于我国现在大型项目众多,尤其是化工产业和采矿业,一旦出现事故,将会严重的污染水源地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近几年,这样的事例已经在全国各地出现了多起,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2. 饮水保障的基本指导方针  2.1 多部门联合工作  要明确水利设施的建设思路,建设主体以当地的水利部门。由省和直辖市一级的水利主管部门牵头,地区一级的水利局进行具体施工和设计。施工和设计部门要与当地政府部门,环保部门和审计部门等进行联合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国家的制订的项目标准来执行,由专门的督察小组进行全程的检查,审计部门做好项目的审计工作,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浪费和偷工减料。引入第三监理机制,从已有的经验上看,建设公司擅自聘请的监理容易出现问题,很容易与施工单位“打成一片”。因此,严格按照国家的监理法,引入第三方的监理机制,并定期公示监理结果,做到公正公开,保证整个水利项目的健康有序进行。投资渠道可以采用以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种经营实体参与的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从省市县财政自行支取,条件不够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补助。可以将一些小型水利设施交由经营主体来运营,分配好股份和经营责任。这样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达到资金的需求,早日服务于人民群众。  2.2 始终把握“为人民服务”的中心思想  项目的建设要始终把握“为人民服务”的中心思想,将为人民群众提供足量而且高质量的水源为最终和唯一目标。编制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用水规划表,既将着眼点立足地区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到长远的发展。总结已有的经验与教训,合理规划项目。做好城市的污水的处理,避免出现二次污染和不必要的浪费,做好雨水的收集工作。这两类水虽然不可以直接使用,但可以做为工业用水,可以减少对纯净水源的需求程度。对于沿海的地区,加强高技术的研发和使用力度,积极推广海水淡化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地区因为地理特点而出现的缺水问题。对于内陆荒漠地区,则采用雨水收集和开发地下水并举的办法。但同时也要对地下水的开采做出严格的限制,要求执法部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会同水利部门定期检查地下水的开采和用途,保证所在地区人民群众正常的饮用水供给。  2.3 保质保量,做好风险预防工作  城市是人口、经济总量高度聚集的区域,城市用水占全国水资源消耗量的26.1%以上,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天津、济南、大连等许多城市缺水形势越来越严峻,水量和水质型缺水程度逐步加重。特别是城市水污染、河口型城市淡水不足、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城市群水污染相当严重,浙江的杭嘉湖地区、广东的深圳市等表现尤为典型,水源地污染一方面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另一方面更是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在加强饮用水源调配、建设新水源、改扩建水源地以及适当的调水,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饮用水量需求的同时,应该把修复与保护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放在优先地位,防止用新建饮用水源、调水工程替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  从已经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件来看,目前,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必须提高饮用水常规水源日常供给和储备水源应急供给的保障能力。同时,要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防御突发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年和特殊干旱等安全供水风险的能力。  3. 水利设施的具体措施  3.1 成立专门的饮水保障和管理部门  要做好水利建设和饮水保障工作,首先要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由当地的一把主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组建联合的工作和管理小组,成员由市政府、财政局、水利部门、规划部门等多部门联合组成。在明确每个小组成员的职责的同时,又要进行定期的协商,及时解决在工作发现的问题。  把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作为政府日常工作的重点,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重,将短期的急需与长期的需求相结合,保证基本的用水量和水质的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3.2 推行节约型水利设施建设  在水利设施的建设上,要切实做好科学规划与地区实际相结合的工作。既要引进先进的水利技术,又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每笔投资都能获得最大的收益。在项目的立项阶段,就要将集约化的思想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点。大力推进节约灌溉和节水用具,以水渠与管道的配套中也最大限度的使用节能节水的管道设施。严控浪费严重的设施使用,对于正在使用的浪费严重的设施坚决关停整改,对于设计施工有可能浪费的立即停工并进行节约改造。新建的工业项目,尤其是大型的工业项目必须将用水量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来执行。明确本地区各个行业的最高用水量,经过联合评价小组的审核后确定用水指标。建立一套由市场定价机制主导,政府宏观调控,由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用水机制。  3.3 处理好水利设施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  水利设施的建设固然可以提高充足的水源,但是从生态环境、河道流向和地质影响等方面有造成不利的影响。这就要求在规划和设计的过程中,以科学的发展观,从整体上进行利害的衡量。对于流经本地区的重要河流,小溪和地下水资源进行合格的保护,做好可开采水资源的科学统计,适量调配。河流的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在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做好本职的工作。顺应资源的自然走向,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来保证在用水的过程中,既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又保证原有的自然资源不会受到破坏。对于已经出现破坏的水资源,要做好项目咨询,并与专业机构进行合作。  4. 结论  饮水水利设施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利民的工程,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要将为人民群众提高高质量的饮水作为重要的政府要务,以高度的责任感,统筹规划,科学分析,并与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质饮水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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