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组织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其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来实现。同样,监理企业项目监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也必须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称“总监?)为核心的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来实现。目前,上海建筑市场空前繁荣,工程建设任务十分巨大。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合格的监理从业人员严重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且流动性大。这更增强了加强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紧迫感。笔者认为加强项目监理工作的质量保证体系应该紧紧抓住“一个核心”、采取“三项措施”。
1一个核心——落实总监责任制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按规定,一名总监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代表。实际监理工作中,总监大都兼项,将日常项目的总监岗位工作授权给了总监代表,有的超出了监理规范中的总监关于部分授权的限定,对项目及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留于形式、疲于应付,个别甚至空挂虚名。为此,如何落实建设工程监理总监负责制?如何确保项目监理工作处于总监受控状态?如何实现项目委托监理合同的监理工作目标?笔者做为一名监理从业人员,深感当前落实总监岗位职责对健全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提升整个监理过程的服务水平以及维护监理公司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落实总监负责制应体现在监理机构组织管理中的预控管理、程序管理、文档签署、检查考核四个方面。
1.1预控管理
预控管理即是总监对项目监理工作的策划和计划管理。在项目监理工作的各个阶段,总监都能够对诸如监理资源、程序制度、监理实务、工作风险等作出相应部署,以求达到未雨绸缪、事半功倍的效果。
1.2程序管理
程序管理即是总监按照规定的监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开展项目监理的各项工作。程序和制度作为组织内部共同的游戏规则必须得到遵守,总监对监理工作程序、制度的维护应具有高度的责任。
1.3文件签署
文件签署即是总监必须亲自签署监理过程中的一系列监理文件。通过对监理文件的签署,总监可以随时掌握项目和监理工作的真实状况。笔者认为,以下文件总监应该亲自签署:开工/复工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施工进度报审表、月度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工程停工通知单、现场签证单、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监理日记、月考勤记录、首件监理工作记录。
1.4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即是总监按照公司监理工作检查表式每季度对项目监理工作记录实施自查,提出各岗位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阶段的改进要求,对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季度奖励,以达到持续改进和激励员工的目的。
2贯彻三项措施一一技术交底、首件监理工作验收、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程师是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中的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都应具备上述条件,每个岗位人员都应满足一定年限的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但在目前监理市场中,由于建设项目数量庞大,不但具备上述条件的监理从业人员严重不足,而且即使经过一定监理实务培训、掌握一定工程专业知识的人员亦相当匮乏。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接到监理任务后全部由新人临时搭建、不按条件标准拼凑人数,加之总监疏于管理,不但承诺的监理工作目标无法实现,而且给业主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面对当前监理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水平不一、流动性大的现状,总监如何将预控管理、程序管理的要求传达给每个岗位的监理人员,如何规范每个岗位、每项监理工作的质量行为,如何发挥项目监理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2.1措施之一——技术交底先行
技术交底即是在项目监理人员上岗前对其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依据包括有效规范、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四个方面进行交底工作:(1)有效规范的交底应针对工程的设计要求明确现行监理工作的各项依据,包括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等。(2)工作程序的交底应根据监理规范明确监理各项工作控制流程中内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3)工作制度交底应将总监程序管理中确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书面告知每一位项目监理人员。(4)工作标准交底应根据岗位的考核要求明确监理各岗位、各项工作的要求。
2.2措施之二——严格首件监理工作验收
首件监理工作验收主要是对上述有效规范、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工作标准的技术交底内容执行情况的检验,其中包括文件编制、文件审核、施工工序验收、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工程量签证等方面。
首件监理工作的验收即是每个监理人员、每一项工作的首件记录必须通过总监验收,在明确和统一的相应格式、内容并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归档。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资料员必须按照经过总监验收的合格样本开展各自岗位的监理工作。如文件编制必须按照公司技术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施工工序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完成实测实量的基础上签署,工程量签证必须符合合同要求、数量准确、两位监理人员同时确认后才能签署有效等。
3.3措施之三——定期开展学习交流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定期的学习、交流是及时沟通总监各项管理要求、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一监理工作步调、发挥项目整体水平的有效措施。主要包括规范细则的学习、公司下发文件传达、阶段工作总结。
项目监理部每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召开监理内部例会,及时开展对监理细则的交底和讨论,明确相关的监控要点和预防措施;及时开展对公司下发文件的学习,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保持项目监理工作与公司的要求相一致;阶段性地总结监理工作效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阶段监理工作的要求。定期的内部监理工作例会不但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工作方向,统一思想,协调各专业工作步调,更重要的是增强了监理人员学习业务、密切工作的协作氛围。
在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形势下,笔者在监理实践中,认为通过“一个核心、三项措施”,努力构建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不但抓住了重点、提高了监理工作效率,而且有助于通过健全体系规范监理工作的行为,为创建“专业化、规范化”监理工作的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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