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

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为推进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既有非节能建筑是指在本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没有按照建筑建造当期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民用建筑,以及1986年以前建造的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86)要求的民用建筑。其中,北京市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该怎样选择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在节能改造措施合理,并能达到相应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方案选择:
改造成本和投资回收期
在有多种节能改造方案可选的情况下,应优选改造成本相对较低,投资回收期相对较短的方案。
能耗降低率
在有多种同类技术措施可选的情况下,应优选能耗降低相对较显著的技术和措施。
舒适度节
能改造应适当提高舒适度,用于居住或办公的建筑改造后的室内温度应达到以下要求:
夏季:26~28℃,冬季: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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