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供暖与建筑节能的要求是什么?有哪些技术要点?请看鲁班乐标编辑的文章。
随着住宅建筑的多样化及其技术进步,不同的采暖方式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政府、开发商、设计、物业管理及住户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就使得住宅的暖通空调,尤其是供暖方式成为住宅建设开发的热点、难点:大家面临多种选择又难以选择;几十年惯用的供暖模式面临着不可阻挡的冲击。
几十年惯用的供暖系统是指多层住宅等建筑中垂直单管串联式系统。该系统形式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分配住房中是最合理、最耐用的,五、六十年代建造的住宅供暖系统,目前仍在正常运行就是最好的例证。但是,不知从何时开始,住宅供暖系统的设计越来越被轻视:在设计单位,暖通工程师没有条件精心设计;在施工环节,层层转包工程现象也使得施工单位没有条件精心施工,甚至有些南方“包工队”承接施工时尚不知何为暖气。因此,住宅供暖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马拉小车、温度失调等问题。即便如此,如果建设单位把好工程验收关,也能将上述问题在交付使用前解决。“先天不足”的供暖系统,必然导致浪费或拒缴供暖费;也必然的成为其它供暖模式挑战的目标。
最先提出挑战的是壁挂式燃气热水炉供暖系统,继而是电热膜供暖系统。这两种供暖方式因为是分户设置的,既可以免除物业管理上的诸多不便,又可以转嫁部分开发成本,加之一些专家提出的技术经济论证表明供暖费均低于集中供暖方式,所以北京的分户供暖趋势依然强劲。其实不少业内人士担心:在北方地区,严格地讲是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多层、中高层住宅中,当前的技术水平并不适合分户供暖。而在居住密度较小的别墅建筑中,分户供暖的优势才能有所体现。而且,使用这两种供暖方式的小区住户也已经通过媒体提出各种抱怨。其中意见最大的是供暖费用远高于购房时得到的承诺。
这可能是测算分户供暖方式经济指标时的基础数据与实际偏差较大造成的,如建筑的能耗指标。按照我国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北京地区,采暖居住建筑的耗能指标是20.6W/m2,据此提出各种围护结构的性能指标及设计选用原则,但是没有相应的测试、验收标准或规定,即一些节能住宅项目的验收只是考核其有无节能措施。所以一方面影响了不少新产品的使用,另一方面造成同类节能产品降价竞争、以次充好,最终导致建筑能耗过高。这就是多年以来北京地区采暖能耗居高不下、节能不节煤的主要原因。
电热膜供暖方式对于北京,应在不便使用其它供暖方式时使用。虽然电热膜供暖具有无系统自身热损失、控制灵活、舒适等优点,但是因为北京的电力来源是火力电厂,从根本上不符合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效率及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是不宜提倡的,更不应作为住房的新买点或所谓技术含量。清华大学江亿教授等发表的文章阐述:“目前我国大型火力发电厂的平均热电转化效率为33%,在加上输送损失,从一次能源利用率来看,电热采暖的效率仅为30%,远低于热电联产的170%,也低于燃煤或燃气采暖的85~90%。法国、瑞士等国采用部分电热采暖是由于由于它们丰富的水利资源,发电以水电和核电为主。我国还是以火电为主,采用电热方式,实际上要比锅炉房直接供热增加2倍的污染物排放量。
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电热直接采暖的方式也不可取(《住宅产业》2000.11)。”所以,有人称“电热膜是环保产品”,未免太狭隘了,因为环境保护不是一个楼、一个小区、一个城市的要求。至于电热膜可以平衡冬夏季用电负荷、得到供电部门的奖励(如缓交增容供电工程贴费),开发商应视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或会同设计单位)具体分析,不应盲目采用。另外,近日,据新闻报导,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城近郊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具有蓄热功能、利用低谷电能采暖的将享受低谷采暖用电优惠电价”。但是,“蓄热功能”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的张宗誉曾发表文章指出:采用蓄热式电锅炉供热系统,每1万平米的采暖面积,约需120~150m3的蓄热水箱,占地约100 m2,如果加上锅炉、水泵、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再加上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等,占地约250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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