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分类

(1)几个重要概念: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要求,称为质量缺陷;凡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称为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按照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5000元≤经济损失(3)质量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可分为:指导责任事故和操作责任事故。 (4)质量事故按产生的原因可分为: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以及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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