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闭合
切实推行行政处罚制度,是有效监督工程质量的有力手段。行政处罚措施的及时跟进,不但能够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对其他单位、其他项目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质量监督工作是在主管机构授权下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质量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都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由于质量监督工作过于注重质量的监督检查,没有对整改措施和相关处罚及时监控落实到位,参建单位存在迎合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反馈报告走过场的现象。为此,依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在制定《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和《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对各项行政处罚条款统一汇编并进行细化和量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依据细则严格执行。强化对业主的监督,及时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把质量监督工作真正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化轨道,守护好工程质量的大门。
二、设立质监巡查组和项目监督组,全方位监控工程质量,设立以领导为核心的巡查组
根据各个工程项目性质和进展情况对所有工程项目适时进行综合检查;按区域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所监督区域各个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查。对高速、一级公路采取巡查和现场监督有机结合方式,点面兼顾,有主有次,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农牧区公路通过采取适时巡查方式现场具体跟踪,具体监督工作由旗县主管机构监督部门负责。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深化建设项目质量行为和质保体系的监管。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主导和核心,项目法人是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工程质量的直接监控者;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的直接建造者,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项目法人、总监和项目经理是责任主体,深化质量行为和质保体系监控,要促使这三方责任主体严履其职、严负其责,提升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一级一级架好质量的高压线,才能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一要严查各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控质量保证体系的规范运转;二要认真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备案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质量第一责任人约束机制;三要以信用评价和岗位登记为抓手,充分发挥社会监理的职能和作用,规范行为,强化责任,推进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有效实施。
三、提前介入交工检测,推行第三方检测制度,严把交(竣)工检测关
建立施工过程抽查和工程交工前检测同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将交工验收检测工作前移,督促业主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前介入,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中间监督抽查,使工程实体的各项质量指标在过程检测中得到真实评定,震慑各从业单位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防质量隐患,为工程的顺利交(竣)工做好检测基础工作。
四、建立旗市区质监机构,加强农牧区工程质量监控
农村牧区公路点多面广、监督难度大,旗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只有各旗市主管机构成立与市质量监督机构相对应的质量监督部门,明确旗市监督部门的责任,才能全面有效实施对农牧区公路的跟踪检查和有效监督,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才能有制度保障。各旗市监督部门每月定期将各农村牧区公路项目监督抽查情况汇报至上级质监机构,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质监机构对各旗县农村公路定期巡查。能有效地缓解上级质监机构的监督工作压力,同时保证了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及时掌控。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五、推行各项目监督组之间联检和互检机制,确保监督工作公正严谨
为使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及时、到位,质监机构将在现场监督的基础上对各项目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互检或联检工作。年底对所有监督项目的监督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自评和互查互评,查证监督申请批复是否规范,交工检测意见、检测报告内容是否严谨完整,确保质量监督工作做到严格监督、公正执法。同时创造条件促进质监机构行业间的交流和学习,拓宽业务视野和工作思路。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使质监工作上高度,上水平。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设立质量监督举报电话,营造工程创优舆论氛围
质量监督工作是代表政府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任何从业单位都要积极配合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通过采取文件传达或集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职能和监督作用的宣贯,使被监督方了解质监部门的职能和作用,提升质量监管意识,充分认识政府监督的必要性和强制性。在施工现场设立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促使被监督方认真履行职责,减少违规行为。
七、推进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使质量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行施工标准化管理是适应公路建设快速、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公路工程管理和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自2012年起,新开工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项目将要推行标准化管理。各项目驻地建设、预制场、拌合机构、施工现场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工程实体关键指标全部达到规范标准。通过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建立科学系统的施工标准化体系,促进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人员技能更加精湛,施工工艺更加精细,试验检测更加可靠。抓住施工标准化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加强工地标准化专项检查,加大对高等级公路实体指标、质量行为和质保体系的监督力度。在督查过程中通过公布检查结果、名次排序、组织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奖优罚劣,打造样板工程、精品工程,通过样板工程、精品工程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营造工程创优氛围,带动全部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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