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基础施工的质量要求:
(1)砌筑砂浆必须密实饱满,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
(2)砂浆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得低于设计的强度等级,任意一组试块的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75%。
(3)组砌方法应正确,不应有通缝,转角处和交接处的斜槎和直槎应通顺密实。直槎应按规定加拉结钢筋。
(4)预埋件、预留洞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5)砖基础的允许偏差应在规定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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