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的下承层是底基层及其以下部分,底基层的下承层可能是垫层或土路基上路床层或精铺层上路床。下承层表面应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的材料和软弱地段。
(2)下承层的平整度、纵横坡度,超高横坡度和压实度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论下承层是何种结构层,都必须用12~15t三轮压路机或等效的碾压机械进行碾压(压3~4遍)。在碾压过程中,如发现下承层过干、表层松散,应适当洒水;如下承层过湿、发生“弹簧”现象,在调查弄清楚发生软弹原因之后,应采取相应的挖开晾晒、换填、掺石灰或粒料等措施进行处理;是土路基的原因引起的软弹,一直要处理到土路基。
(4)对于底基层,根据压实度检查(或碾压检验)和弯沉测定的结果,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路段,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补充碾压、加厚底基层、换填好的材料、挖开晾晒等措施,使达到标准。
(5)底基层上的低洼和坑洞,应仔细填补及压实。底基层上的搓板应刮除;松散处,应耙松洒水并重新碾压。
(6)逐一断面检查下承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下承层标高的误差应符合规范规定,满足设计要求。
(7)新完成的底基层或土基,必须按规范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后,方能在上铺筑基层或底基层。
(8)在槽式断面的路段,两侧路肩上每隔一定距离(5~10m)应交错开挖泄水沟或设置碎石盲沟。
建筑业查询服务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