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现场停工措施

冬季施工现场停工措施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建筑工期冬期施工规范》(JGJ104-97)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0C进入冬期施工。根据包头地区建设部门的规定和今年的气温观测,进入10月15日以后就进入冬季施工期。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自然气候的影响,加之工程进度的需要,此工程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冬季施工。若采取的措施不当,会给工程带来不利的影响,极易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或质量事故。因此在本工程进入冬季施工前,要求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施工项目部立即停工。

冬季停工时间较长,气候干燥。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冬季停工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因工地停工造成冰灾、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工程项目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上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各项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检查、防患未然,落实责任、强化管理。通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促使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有效的减少事故的发生。

我公司非常重视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工作,董事长、总经理要求各项目部每周进行工地检查,要求施工单位不定期组织农民工学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并立即开展“查隐患、治三违”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起重机、塔吊等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消除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同时,督促相关部门紧密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加大安全施工的宣传力度,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治、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制定和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未雨绸缪。

为了确保冬季停工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建筑工地停工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并做为记录备查。停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地安全。遇有恶劣天气,按照市、区政府统一要求采取应急措施,作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2、排除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和工地实地围墙、临时板房等事故隐患;做好防火、防毒和监控工作;起重设备的吊钩和吊篮要降落至地面,对起重设备要进行维护保养。

3、加强对留守人员和滞留人员安全管理,要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加强防火、防触电和防中毒等管理。

4、各停工建筑施工现场的领导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停工要做到料净场清,值班值宿人员要加强停工现场周边的巡视,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做好已经完成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冬季停工的工程,应编制工程越冬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防止混凝土、防水层受冻、钢筋锈蚀,以及预防安全事故等。

6、在建工程冬季停工期间,工程内不得住人,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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