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的管理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一、加强合同管理1、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合同,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2、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补充合同、重要的工地会议纪要、工地联系单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期和解释,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加强资料管理必须重视。3、施工前,应组织施工合同交底会议。相关管理人员,须将本工程中标方式、清单组价的依据、利润降点系数等有关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施工合同文件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前提。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1、充分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施工单位应着手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由于工程开工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去完成,不论在技术方面或者组织方面,通常都有许多方案供施工人员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案,其经济效果是不同的。工程管理人员应结合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工期、劳动力数量、机械装备程度、材料供应情况、运输条件、地质条件等各项具体的技术经济条件,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优化,提出改进意见,使方案更趋合理。2、遵循均衡原则安排施工进度。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应按照工程项目合理的施工程序排列施工的先后顺序,根据施工情况划分施工阶段,安排流水作业,避免工作过分集中,有目的地削减高峰期工作量,减少临时设施的搭设,避免劳动力、材料、机械耗用量大进大出,保证施工过程按计划、有节奏的进行。3、力求提高施工机械利用率。在工程施工中,主要施工机械利用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和施工进度,对进度计划进行合理调整,以便提高主要施工机械的利用率,从而达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4、施工方法、施工技术的采用以简化工序、提高经济效益为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成熟的施工方法,采用简化工序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施工技术。因为成熟的施工方法只要提出要求,施工人员不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掌握它。简化工序的施工技术即节约了时间,也达到了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三、工程材料费的控制材料费是构成工程成本的主要内容。由于材料品种和规格多,用量大,所以其变化的范围也较大。因而,只要能控制好材料费的支出,就掌握了降低成本的主动权。1、以最佳方式采购材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首先,采购地点、渠道不同价格不同。如果工程和材料生产厂家在同一地点,显然应以厂家直接采购最合算;如果工程与材料生产厂家不在同一地点时,应计算分析采购费用后再决定选择直接向厂家采购还是由中间商供货。第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采购方式。建筑材料经销商往往以较低的价格给老客户,以吸引他们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以薄利多销的策略来经销建筑材料。采购单位与材料供商之间的合作关系,除了有优惠的折扣外,还有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第三,按工程进度计划采购材料。在施工的各个阶段、施工现场需要多少材料进度,应以保证正常的施工进度为原则。2、合理使用周围材料。金属脚手架、模板等周转材料的合理使用,也能达到节约和控制材料费的目的。这一目标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实现。第一,合理控制施工进度,减少模板的总投入量,应发挥其周转使用率。第二,控制好工期,做到不拖延工期或合理提前工期,尽量降低脚手架的占用时间,充分提高周转使用率。第三,做好周转材料的保管、保养工作,及时除锈、防锈,通过周转使用次数达到降低摊销费用的目的。四、加强工程变更的控制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原因,会出现工程量、材料、施工进度等变化,导致工程费用发生改变,因此,要合理控制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原因。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提出新的要求。例如,修改项目总计划;削减预算;更换不同材质的门窗等。由于设计上的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修改。由于使用新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施工方案。由于施工现场的环节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备。2、工程变更中应注意的问题。第一,工程师的认可应合理限制。业主常常通过工程师对材料的认可权,提高材料的质量标准;对设计的认可权,提高设计质量标准;对施工认可权提高施工质量标准。承包商对超出合同规定的要求应争取业主或工程师的局面确认然后提出工期的额外费用的索赔。第二,工程变更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变更绝对不能超出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如果超过了这个范围,承包商有权不执行变更或坚持先商定价格后再进行变更。第三,承包商不能擅作主张进行工程变更。对任何工程问题,承包商不能自作主张,进行工作变更。特别是在国际承包工程中更不能这样做。如果施工中发现图纸错误或其他问题需要进行变更,应首先通告工程师,经同意或通过变更程序后再进行变更。否则,不仅得不到应的补偿,还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五、提高索赔意识1、索赔及起因。第一,索赔的概念。索赔是在经济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业主也可以通过冲帐、扣发工程款、没收履约保函、扣保留金等实现对承包商的索赔。最常见、处理较多且比较困难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通常将它作为索赔的重点和主要对象。第二。索赔主要起因。业主违约,未履行合同责任。例如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交付施工图造成工程拖延,承包商可提出赔偿要求。其他情况包括,业主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指令变更工程;工程环境出现事先未能预料的情况或变化,如恶劣的气候条件、与勘察报告不同的地质情况、国家法令的修改、物价上涨、汇率变化等。承包商可提出补偿要求。2、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法律意识。索赔是法律赋予业主和承包商的正当权利,是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手段。强化索赔意识,实质上强化了法律意识。这不仅可以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而且还能提高履约的自觉性,自觉地防止自己侵害他人的利益。第二市场经济意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承包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索赔是在合同规定的规范内,合理合法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手段。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收益。不讲索赔,放弃索赔机会,是不讲经济效益的表现。所以,索赔意识实质上反映了经济效益、市场经济的意识。第三,工程管理意识。索赔工作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要取得索赔成功,必须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工作。所以搞好索赔工作能带动施工企业管理和工程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自始自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它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它需要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实现工程成本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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