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许可:生产(经营)企业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
3、机构、人员制度:(1)设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主任;(2)建立健全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1)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2)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5、安全培训教育:(1)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有培训、有考核;(3)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特资、设备配备齐全;制定有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7、事故处理: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8、现场管理:(1)企业周边安全距离符合要求;(2)车间、仓库、员工宿命设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三合一”现象;(3)车间、仓库、员工宿舍按规定设置安全山口、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器材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有专人维护、管理:(4)厂房建筑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防火规定;(5)生产场所的防雷装置完好,并定期检测;(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场所的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气防爆安全标准;(7)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测;(8)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9)危险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重复使用的进行检测;(10)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有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备;(11)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式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开库房储存;(1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应检查提货单位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并做好登记;(13)生产场所按照规定设置了良好的通风、排毒设施;(14)对职业危害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15)特种设备定期检测;(1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有“三同时”审查;
9、一证两书:危险化学品有出厂合格证书、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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