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概算审计内容

设计概算审计的内容?

设计概算审计的内容

(1)审计建设项目总概算书。重点审计总概算中所列的项目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前期决策

批准的项目内容,项目的建设规模、生产能力、设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各项费用是否有可能发生,费用之间是否重复,总投资额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估算以内。如果设计概算超过批准的投资估算10%以上,则应分析原因,并对原投资估算进行审计,在此基础上,建议建设单位将超过标准的概算重新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2)审计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单位工程概算。重点审计在上述概算书中所体现的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否得当,概算指标或概算定额的标准是否适当,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

(3)审计其他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资一般占项目总投资25%以上,审计人员必须对此项费用认真进行审计。

(4)审计设计概算的编制条件

主要建设单位是否具备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是否已经完成;是否具有明确的建设地点;是否具有足够的建设资金;是否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建设规模与建设标准是否符合投资估算与投资计划要求。

(5)审计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首先,审计编制依据的合法性。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必须经过国家和授权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能采用;其次,审计编制依据的时效性。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大部分依据都应为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规定,注意编制概算的时间与其使用的文件资料的适用时间是否吻合,不能使用过时的依据资料;最后,审计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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